近日,记者从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获悉,今年江西省将开工建设33.1万套保障性住房: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.1万套,新增廉租住房6.5万套、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、公共租赁住房5.06万套、各类棚户区改造房19.44万套。其中,城市棚户区9.4万户、国有工矿棚户区0.8万户、国有林区危旧房2万户、国有垦区危旧房6万户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1.24万户。
江西省政府要求,全省各地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,要注意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相衔接,注重集中建设和分散建设相结合,注重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。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,并形成实物工作量;个别情况特殊、难度较大的项目,要逐级报告备案,最迟必须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,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底前基本建成50%以上。今年8月和明年1月,江西省政府将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。对于不及时开工、疏于管理、进度缓慢、政策落实不力的市县,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约谈、通报批评直至问责。
江西省还决定,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审批通道,实行报建集中联审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,缩短审批时限,提高审批效率。
来源:中国建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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